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日期:2012-05-25 14:30
业标准出版后的正式文本,应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一式五份。
  第十九条 行业标准属科技成果,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效益的行业标准,应纳入国家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科技进步奖励范围,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11/1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0 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