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稿)》出台
日期:2016-01-13 13:40
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相应等级。核定为一般安全事故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批准启动Ⅳ级响应;核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启动Ⅲ级响应;核定为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在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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