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肉食品市场准入条件
日期:2012-05-25 14:28
、天平(0.1g);2、灭菌锅;3、微生物培养箱;4、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5、生物显微镜;6、干燥箱;7、分析天平(0.1mg,生产肉脯产品应具备)。
  出厂检验项目
  熏烧烤肉类制品A感官、B细菌总数、C大肠菌群、D水分(肉脯类检验此项目)、E净含量(定量包装产品检验此项目)。
  四、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熏煮香肠类、熏煮火腿类等)
  产品标准
  GB 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SB/T 10279-1997《熏煮香肠》、SB10251-2000《火腿肠》、SB/T10280-1997《熏煮火腿》,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必备设备
  应具有选料、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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