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肉食品市场准入条件
日期:2012-05-25 14:28
  一、腌腊肉制品(咸肉类、腊肉类、中国腊肠类、中国火腿类等)
  产品标准
  GB2730-2005《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SB/T10294-1998《腌猪肉》、SB/T10003-1992《广式腊肠》、SB/T10278-1997《中式香肠》,GB18357-2001《宣威火腿》,GB19088-2003《金华火腿》、SB/T10004-1992《中国火腿》,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必备设备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和腌制等设备或设施。生产腊肉类还应具有晾晒及烘烤设备或设施;生产中国腊肠类还应具有灌装、晾晒及烘烤设备或设施;生产中国火腿类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设备或设施。
  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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