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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开展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
日期:
2016-01-08 10:26
立情况、包装标识标注情况、是否超出保质期现象。要求销售使用羊肉及其制品的生鲜肉摊贩、食品店、火锅店等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或来源、品牌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
通过联合执法,检打联动,行刑衔接,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全县羊肉及其制品市场的规范,确保全县每位消费者都能买到放心、安全的羊肉及其羊肉制品。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共同监督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行为,发现问题请及时拨打12331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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