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会通过“食品、畜产品等自我质量检查结果强制进行报告”法案
日期:2016-01-07 10:03
出的不合格检测结果,同时制定违反此项相关处罚新规定。
  2)强制要求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处长指定的试验、检验机构使用KFDA搭建和运营的实验室情报管理系统(Laborator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LIMS),以便对试验检测的整个过程进行履历管理。
  b.《畜产品卫生管理法》部分修改草案
  畜产品安全管理认证过程中发现,将卫生处理不合规原料作为畜产加工品原料使用,销售自我质量检查结果不合格食品或将自我质量检查结果不合格食品作为其他食品的加工原料再利用等情况,修改草案规定:
  自我质量检查结果不合格时,要求营
2/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07 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