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9-17 10:40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运函【2012】789号
【发布日期】2012-09-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12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两节相连形成8天长假,又时逢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做好节假日扩大消费、繁荣城乡市场,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确保城乡居民度过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假期,意义重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节假日市场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