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6 08:55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的函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实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的请示》(藏农厅发〔2015〕32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具备条件的39个县试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试行期为三个月,试行期间电子出证和手写出证并行。2016年3月15日起,在具备条件的39个县全面实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取消手写出证。
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及填写需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及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