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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用肉按照部位、等级、种类区分方法》全部改正告示
日期:
2015-12-25 09:44
家畜及畜产品履历管理相关法律》中已有相关规定,因此删除了重复条款。
c.修改了过度限制营业活动的条款。原先规定销售食用肉时只能使用规定的部位名称,更改为可标示固有名称(肉类名称);为了防止欺骗消费者和引起误解和混淆的食用肉名称的使用,制定了肉食名称标示标准。
d.明确规定了食用肉分割标准。以往对不同部位食用肉规定其脂肪厚度等,改善了不合理不现实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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