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制定畜禽屠宰企业飞行检查制度
日期:2015-12-14 09:26
  针对畜禽屠宰企业的突击现场检查将形成制度。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日前印发《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飞行检查制度》,规定省、市、县(市、区)三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分别组织开展两次、四次、六次飞行检查,检查覆盖面不少于全部畜禽屠宰企业的5%、10%、80%。
  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畜禽屠宰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飞行检查的对象将覆盖全省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以及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牛、羊、鸡、鸭、鹅各类畜禽屠宰企业。
  飞行检查将严查屠宰企业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及其他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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