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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54县获2016生猪调出大县奖2.07亿
日期:
2015-12-07 10:00
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生猪生产无关的支出。
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年度支持内容,统筹确定资金支持方式。可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鼓励采取股权投资、建立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支持。同一年度内,对中央财政其他资金已经支持的项目,不得通过奖励资金重复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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