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开展羊肉及其制品整治行动
日期:2015-12-01 10:24
;餐饮环节以火锅店、自助餐饮单位和烧烤店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羊肉及其制品,以其他肉类(含混合肉)冒充羊肉等行为。
  威海市食药监局印发通告,在辖区内涉及羊肉及其制品的屠宰场,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批发集贸市场、商超,火锅店、自助餐饮单位进行张贴,告知生产经营者知晓并遵守。通告要求羊肉销售单位要明示来源,并公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口羊肉要明示进口,并公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混合肉要明示生产厂家,并公示肉的成分、比例;火锅店、自助餐饮单位要公示羊肉产地、
3/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1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