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宾阳县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的通告
日期:2015-11-27 13:55
  为加强全县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及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专项行动。特作如下通告:
  一、严禁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行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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