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2-05-25 14:04
w.jdzx.net.cn)的卫生标准网,填写《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参加起草的单位和人员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要求。协议书打印后由起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六份),于2012年2月15日前报送相应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秘书处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后,于2012年2月20日前报送卫生监督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审核后,于2012年2月29日前报送我部政法司。逾期未交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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