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5-11-05 09:24
单信息,并通过广东省农业厅信息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布。
  5.信息移出。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农产品生产者,在管理期限内未发生新的符合黑名单条件行为的,管理期届满后自动移出黑名单管理。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
  本办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上市前的农产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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