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04 11:32
度的评定,可以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根据临床发病及损害等具体情况确定,或者聘请专家库中的专家进行相关评定,参与评定的专家不得少于3名。因情况复杂需延长召回时间的,应报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向社会公布。
其中,一级召回是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级召回是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级召回是对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应当在知悉相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