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食品安全法》消除舌尖恐惧
日期:2015-10-08 09:48
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2013年12月,崔女士从乐天玛特望京店购买一盒豆腐,价格3.2元。回家后,崔女士和朋友吃完豆腐就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去医院拿药花了上百元,而豆腐并未超过7天保质期。事后,超市负责人承认同批次豆腐有质量问题,生产厂家也确认豆腐变质,但最多只能赔偿十倍,也就是赔10块豆腐或32元钱。可崔女士认为,自己和朋友都吃坏身体并产生上百元医药费,再加上误工费和精神损害等,提出千元现金赔偿,但厂家人员坚持十倍赔偿。
 
8/1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20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