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8-24 14:05
从近日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根据《海宁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将在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场所探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目前,这一工作已经启动。
接下来,海宁市计划组织保险公司、各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方案研讨会,根据各保险机构拟定的方案,研究推选两家保险机构作为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场所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推荐承保机构。通过联动,力争实现全市学校食堂,12个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农村家庭集体聚餐责任保险工作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