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5-25 13:47
构定期报告诊疗活动制度,明确报告时间,细化报告内容。督促动物诊疗机构做到收费标准公开、监督电话公示、执业兽医信息上墙等,切实规范动物诊疗行为。
  三、切实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省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执业兽医制度宣传月活动,深入基层宣传和讲解有关兽医制度和规定。要定期对取缔无证行医的黑诊所、查处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吊销的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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