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2-05-25 13:45
安排补贴任务。
  (四)种公羊24.7万只。根据2011年任务完成情况和种公羊生产供应情况,适当增减部分项目省2012年任务量。扩大补贴范围,将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贵州等省纳入补贴实施范围。
  (五)牦牛种公牛1.82万头。继续在四川、西藏、甘肃、青海、新疆5个牧区省份实施,其中新疆含褐牛。适当增加西藏和青海2012年补贴任务。
  二、补贴对象
  (一)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户)。
  (二)项目县内存栏能繁母羊30只、牦牛能繁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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