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五部门合力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
日期:2015-08-06 14:15
  为强化瘦肉精风险防控、消除监管盲区,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就进一步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下发了通知,要求完善瘦肉精案件查办机制,加强健全瘦肉精监管。
  科学分工监管职责
  据了解,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明确了瘦肉精监管职责分工。河北省农业厅负责在饲料、动物(专指猪、牛、羊)养殖、出栏、贩运、屠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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