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产品入市监管收紧 违法生产严禁“以罚代刑”
日期:2015-07-24 13:57
安部门,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杜绝屡罚屡犯。
  此外,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生产经营监督执法要求。在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基础上,提出了屠宰检疫五个不得的硬措施,并要求各地将屠宰检验检疫作为屠宰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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