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24 10:57
化处理,严禁病害畜禽及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在严格要求养殖企业、养殖户、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及从事动物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规定时,市农牧局和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加大了对养殖企业、养殖场(户)、屠宰企业、畜禽经营人员的监管力度,对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发放了《法律义务及责任告知书》;市农牧局与屠宰企业签订了《生猪定点屠宰场安全生产责任状》、与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签订了《赤水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牲畜定点屠宰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农牧系统、屠宰企业对肉品质量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