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22 16:58
近日,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地方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推动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食品安全责任制进行考核。同时,明确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监管各环节工作分工,明确畜禽屠宰企业和采购畜禽产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明确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