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22 09:24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冷链即食食品生产审查实施细则(2015版)》,将冷链即食食品纳入规范化管理。该细则自2015年7月13日起正式实施,仅适用于北京市冷链即食食品生产企业,不包括现场制售行为。自2016年1月1日起,未依法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将不得生产销售冷链即食食品产品。
该细则明确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畜禽肉、水产品、果蔬等为主要原料,采用冷链工艺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提供给消费者可直接食用的冷链即食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饭团寿司三明治汉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