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食品生产电子追溯试点已完成2家
日期:2015-07-09 10:42
厂、宴春酒楼、索普集团等,涉及食品和相关添加剂的生产。而在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第42条也已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朱志玲表示,这是《食品安全法》中首次提出建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食品安全电子可追溯。
  据介绍,电子追溯系统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接下来会有更先进的信息技术用在这个系统上。比如,将来会给食品装上GPS系统,如果某个食品出现了问题或者可疑,
3/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17 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