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
日期:2015-07-07 10:28
牧兽医部门提供基础数据,以确保承保数据准确;发生赔案后,保险理赔人员随同病死动物专用收集车到现场查验,需养殖户、保险公司和病死动物收集人员三方现场签字确认;待无害化处理完成后,养殖户方可获得保金;兽医部门和保险公司需对无害化处理凭证单据与实际生猪死亡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以防作假;理赔结果定期公示,形成四方约束监督机制。
  在保险政策方面,浙江做出众多调整:今后,以病死猪作为理赔依据,包括仔猪、自繁自育的生猪、购入小猪肥育的生猪等都将纳入保险范围,并设置了不同的保险标计算方式;理赔方式由原先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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