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06 10:28
福州市日前出台《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明年底前,福清等生猪调出大县要建设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畜禽养殖重点区域所在乡镇以及闽江、敖江、龙江流经乡镇必须建设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
为确保2016年基本实现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意见要求,各县(市)区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组织建设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并与当地养殖、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乡镇要建设区域性病死畜禽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
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