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06 10:11
近日,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食品安全约谈制度(试行)》。该制度将以问题导向、防控风险、排查隐患、解决问题为目的,防范和控制食品生产活动中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以及地方政府或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其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时查明原因,消除影响。
按照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下级政府分管领导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和本辖区内行政相对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由食品药监部门承担监管职责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进行,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