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办法下月10日起实施
日期:2015-06-19 14:51
  昨日从市政府公布的《南京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获悉,从下月10日起,我市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大中型肉菜批发(配送)企业、农贸市场、有肉菜经营的大中型超市门店以及团体消费单位必须实现对肉菜流通各环节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信息化管理体系,肉菜相关信息在追溯子系统中保留2年以上。
  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分为三类,其中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大中型肉菜批发(配送)企业、农贸市场、有肉菜经营的大中型超市门店以及团体消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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