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6 09:44
筹规划、合理布局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生猪调出大县、年饲养量在5000万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大县、特养大县原则上要建设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其他县(市)、区可独自建设,也可跨行政区域与毗邻县(市)、区合作建设区域性无害化处理场。
石市还提出,财政、发改、畜牧等相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倾斜。对自购化制、发酵等无害化处理设备的养殖场,优先给予适当补助;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由规模养殖场(区)扩大到生猪散养户;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