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1 17:21
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指定口岸/查验场列入《进口肉类指定口岸/查验场名单》。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部门对辖区指定口岸/查验场进行日常监管,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辖区内指定口岸/查验场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指定口岸/查验场不符合本要求规定且情况严重的,由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暂停其指定口岸/查验场资格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不合格、年度考核或监督检查不合格、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连续两年没有进口肉类业务的,报质检总局取消其指定口岸/查验场资格。
第二十九条 质检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