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进一步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日期:2015-06-1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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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强化补助经费保障。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配套补助经费和无害化处理现场确认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每头80元补助;对存栏1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大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设备的,省级财政给予每台套补助20万元;对无害化处理厂(场)购置有效容积达20m3以上(或一次处理能力达10吨以上)大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设备的,省级以上财政给予100万元补助,市、县(区)要给予配套补助。
  (四)完善生猪保险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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