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9 09:02
有偿对当地政府组织收集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省农业厅要牵头制定处理规范,对生产经营者自行处理零星病死畜禽提供正确指引。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条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基层监管水平。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在城市公共场所以及乡村发现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县级、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