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饮食场所强制标示重组肉
日期:2015-05-22 09:55
  去年黑心油风暴意外揭发知名牛排馆贩售重组肉,食药署当年底订定「重组肉品名标示原则」,规定包装、散装、餐饮业者只要使用非单一肉片,都应在菜单或明显处标示「重组」字样,并加注「仅供熟食」;然而管理原则在餐厅、饭店等直接供应饮食场所上没有法源依据,无法可罚,食药署今进一步预告「重组肉食品标示规定草案」,规定内容相同,但全数规范对象皆有法可罚,预计今年12月1日起实施,届时标示不实者最高可罚400万。
  食药署食品组组长潘志宽表示,业者若贩售重组肉食品,应清楚标示「重组」、「组合」、「塑形肉」、「整形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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