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试行)》
日期:2015-05-21 11:00
  近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辽宁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试行)》,对省、市、县(区)、乡镇四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行政处罚、其他监管事项等方面的事权进行明确划分。
  《意见》明确了事权划分工作坚持属地管辖、权责法定、提高效能的基本原则,着重解决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上下职责不清、权责不匹配、信息不畅、重复执法、工作衔接不紧等问题。通过事权划分,进一步理顺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事权关系,明确各自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层级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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