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全面推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
日期:2015-05-19 09:54
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和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以及其他从事食品经营、服务的大中型企业(单位),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师)。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应当具备食品安全师资格。鼓励食品安全员进一步考取食品安全师。
  《意见》提出,食品安全员(师)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应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和所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相适应。其中,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若干食品安全员(师)。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部门、品控部门、采购仓储部门,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的商品采购仓储部门、店面经营部门,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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