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日期:2015-05-18 09:41
  近日从四川政府网站获悉,该省出台《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将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纳入公共服务范围,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病死畜禽处理及时、过程清洁环保、产物合理利用。原则上,生猪调出大县和年饲养量在5000万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大县要建立1个专业无害化处理场。《实施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畜禽养殖场、隔离场、屠宰加工场所、中转场所和科研教学单位、动物诊疗机构要按规定配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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