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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发布实施
日期:
2015-05-14 11:16
报的,按照一级举报标准予以双倍奖励。新闻媒体或记者在掌握重要违法案件线索并在公开报道前,向各级监管部门通报、举报和协助调查取证的,按一级举报标准予以奖励。举报的案件线索能够避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人身伤害的,可以酌情予以特别奖励。对于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按照本办法规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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