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发布实施
日期:2015-05-14 11:16
  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给予双倍奖励
  5月12日发布实施的《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指出,对于举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奖励,各级监管部门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每起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举报奖励标准由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等级等因素综合评定,奖励标准为:属于一级举报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6%予以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予以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2%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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