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
日期:2015-05-13 17:47
任务等,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工作督查,确保全省在今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整顿目标任务(见附件1)。对未如期达到审核标准的,要报请市(州)人民政府取消屠宰资格。请各地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审核清理情况报省厅兽医兽药处。
  三、加大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力度
  各地要认真吸取江西、福建、河北、山东等地私屠乱宰病死猪和违规检疫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生猪饲养、贩运、屠宰等各个环节监管,杜绝此类事件在我省发生。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主动联合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加大城乡结合部、集镇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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