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13 17:47
,要按照国务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有关精神要求,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及时做好本地区职责划转情况汇报,努力争取党、政领导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本地区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工作,确保职能、机构、队伍、装备及时划转和配置到位,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已经完成市级职责调整的,要加强对县级职能调整的督促督导;已印发调整方案的,要尽快完成交接工作;尚未完成市级职能调整的,要向当地政府积极主动汇报,积极协调机构编制、商务等部门,沟通情况、制定方案,确保全省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市、县生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