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13 17:47
格执行屠宰检疫制度,认真做好宰前、宰后检疫,严肃畜禽屠宰监督执法纪律,加大对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加强与公安、食品药品、环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跨部门监督执法合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杜绝发生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放纵犯罪的行为。
(四)加强正确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宣传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市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典型案例,传递畜禽屠宰监管 正能量。要加大舆情动态监测力度,及时发现本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