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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家禽集中屠宰实施备案制度
日期:
2015-05-08 16:55
7日,从珠海市政府网站获悉,《珠海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备案指引》(下称指引)正式出台,家禽屠宰厂(场)、冷链配送企业将实行备案制度。
其中,凡在珠海市范围内进行了商事登记的企业均可以从事家禽屠宰厂(场)建设和改造以及家禽冷链配送业务。根据指引,这两种企业在向各区(功能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后,经各区(功能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和备案完成即可正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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