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5-25 13:09
为更好规范靖安县的兽药经营市场,加强对兽药店的监管,按照赣牧局[2012]13号文件精神,5月23日,靖安县畜牧水产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兽药店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一是有无过期兽药;二是检查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GSP经营户继续做好的各种记录情况;三是检查有无非法经营疫苗情况;四是复印全县通过GSP验收的2家兽药店经营的每个兽药企业三证(即工商执照、兽药经营许可证、GSP认证);五是对非兽药GSP经营户下达全面强制实施兽药GSP告之书。六是全面收缴已过期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经过这次检查整顿,进一步为养殖户购买放心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