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就《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办法》征求意见
日期:2015-01-16 11:10
  日前,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上海市食药监局就《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查处、需督促其整改等情况下,该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拟将约谈该单位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被约谈单位应根据整改要求积极整改,并根据期限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约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还可以在约谈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对被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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