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
日期:2014-12-25 09:41
的张兴凯委员也给出了类似的建议,在他看来,地方政府有权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这是国际惯例,也是适应中国地域广阔、发展水平不同的国情的。
  因此,他建议将二审稿第28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若国家标准严于地方标准,相应的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而冯淑萍委员则进一步建议,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虽然目前在二审稿第三章中明确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三类,但哪些需要国家做出标准,哪些由地方做出标准不清晰,建议本法做出原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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