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9号)【2015-02-01实施】
日期:2014-12-17 09:51
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注销手续:
  (一)注册登记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出境生产加工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出境生产加工企业因停产、转产、倒闭等原因不再从事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或者存放业务的;
  (四)注册登记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注册登记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注册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检验检疫
  第五十六条 检验检疫部门按照下列要求对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实施检验检疫:
  (一)双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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