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严控养殖污染
日期:2014-12-03 09:04
的环境监管,已于近日对310家出栏500头以上的养猪场下达了《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通知》,对其中的16家养殖场进行行政处罚,4家养猪场已自动缴纳罚款25万元,12家未能及时缴纳罚款的养猪场已依法责令停产,移交法院处理,并实行限期整改,完善养殖场治污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试生产。
  据悉,儋州市将对现有不符合规划和禁养区内的养殖场依法进行关停或转迁,严格禁止在禁养区内新建和扩建养殖场。同时,儋州市正着手通过企业自筹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方式,加快推进畜禽粪便处理加工厂和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实现治理专业化、运作
2/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19 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