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4-11-20 09:45
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联合推动市县两级政府抓紧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相应的考核规范和评价机制。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合督查,切实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二、加快构建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制度。各地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研究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对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尚未完全明确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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